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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8月份已经拿到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中,关于子女抚养,一个儿子,写的是:抚养权归男方,随男方共同生活,抚养费由男方支付,已在民政局备案。 但实际情况不允许,男方母亲患癌,家庭负债,女方出轨,无力独自抚养孩子,协议内容可以后悔吗?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修改协议吗?

离婚 2022-12-27 17:0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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