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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商城里面的太二酸菜鱼店里应聘服务员,要签合体,合同上有规定工作期限为2020年10.10号到2021年10.10号,但是我想在2021年一月辞职,请问我可以正常辞职吗?

其他 2020-10-10 10: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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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权利能力。
  • 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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