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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我们公司是在我们入职三个月以后才给我们签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填写的却是当时入职的时候,薪资填写的也是当地的最低工资,一年的劳动合同,给我们说的是三个月的实习期,然后实习期过啦也没有给我们转正工资,社保我没有给我们缴纳,给我们签了一个自愿放弃社保,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生效的吗,我现在想离职的话,可以要求工资补交社保吗

其他 2020-10-10 23: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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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职后,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离职人员只能参加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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