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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跟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写的基本工资是A,后续是绩效工资。劳动合同上写的岗位是见习员工。在签订之后,中间有过几次涨薪。但是,上个月,公司没有提前与我沟通协商就降薪了。9月份的工资就比以前月份少了很多。降后薪资比劳动合同上的基本薪资高些。这种情况,公司是合理合法的吗?如果我想走法律途径维权,可以吗?感谢您的回答

其他 2022-12-27 14: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对此有异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企业与劳动者进行了协商达成一致降薪是合法的:无故降薪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进行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如果对此有异议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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