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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想咨询下,我现在在公司处于试用期,想离职,按照入职时签订的合同上要求,提前三天提出离职,但公司以工作性质特殊为由,拖延了办理离职手续,并让我继续上班,我是9月28号提出申请,请问这种情况,我按流程提交离职申请后,还需要遵循领导要求去上班吗?

其他 2020-10-11 17:4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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