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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工作不想做了直接走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不给工资

其他 2020-10-15 10:42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一般员工主动要求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书面申请,单位一般不提供补偿,但支付工资。如用人单位行为违法,员工依据法定原因辞职,可以申请经济补偿金。涉及不签劳动合同的,可以一并申请劳动仲裁,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您好,您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的。
  • 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您好 请问您已经离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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