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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还和他人同居,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女方净身出户

其他 2020-11-16 17:5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搜集对方出轨的证据,能够帮你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及财产分割。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 (一)影响:“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不道德的行为,是违反《婚姻法》的行为。其直接后果是败坏社会风尚,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严重的还会导致其他更恶劣的后果,这是因为“有配偶者”是指其已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合法婚姻关系人又与异性不以夫妻相称,以公开或者半公开的形式,或短期不稳定的共同生活、居住在一起,这种行为,严重侵害了合法婚姻关系无过错方的权益,夫妻间相互在性生活的忠实,是婚姻关系健康、和谐至关重要的因素,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则是夫妻间性生活不忠实的行为,是对婚姻关系的稳定、和谐的破坏,也是社会主义道德风所不允许的。
    (二)惩罚:《婚姻法》上,因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是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惩罚,是从保护对因此而离婚的无过错方合法权益提出的。
    二者主要有以下区别:
    (一)首先,婚外情是指男女双方在已有婚姻家庭之外而产生的感情,俗称偷情。通常表现为背着老婆及家人在外面有了除婚配妻子(丈夫)之外的情人。但是仅仅依据婚姻法第四条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为依据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因此,婚外恋并不是离婚的法律要件之一。但一些当事人对此往往存在误解。有些人为了离婚时能得到赔偿,千方百计去“捉奸”,尽力搜集配偶通奸的证据,即便配偶一方与他人有通奸的性行为,但并非离婚的法定要件,也非要求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
    (二)其次,《婚姻法》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就构成重婚。至于多长时间才算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三)最后,从以上可看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婚外恋是不同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合法夫妻的无过错方应当依法予以制止,但这种行为并不违反《刑法》的规定,如果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则构成重婚,应依法受到《刑法》的处罚。
  •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算重婚吗? 如果他们双方是以夫妻名义同居,那么就属于事实上的重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重婚罪的特征:客体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度:客观方面表现为有配偶而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文章也就婚姻法修改后的新问题。新情况作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力求去解决存在的问题。
  • 重婚有三种情况:
    一是已经结婚后,又与他人结婚者;
    二是已经结婚后,仍在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者视为重婚,即事实婚;
    三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但如果先形成了事实婚,即先和他人同居,然后又与另外一人结婚,这不够成重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及有关司法解释规定,重婚是指一方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如果你和他人同居不是以夫妻名义,那就不构成重婚,这块法律上出于社会的发展就没有规定,但是你也违反了法律,婚姻法第30条和46条都说了与他人同居对离婚造成的影响。
  • 净身出户无明确法律依据,可收集对方同居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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