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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在承租期,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出租,如有破坏建筑物应负责修补或照价赔偿,承租期间乙方所用水费,电费由乙方支付,按月付清,乙方入住前向甲方交纳10000元押金,租期满乙方付清各项费用,甲方即无息退还押金,乙方中途如有违约,押金应甲方所得。房屋租赁合同期没满,合同签三年,才做一年,现在不做了,押金能退给我吗?

其他 2020-10-14 08: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押金也即我们实务中所称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是指当事人双方约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给付一定的金额作为其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履行时,返还押金或予抵扣;债务不履行时,或者存在违约情况时,债权人得就该款项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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