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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两个儿子,小儿子两岁不是老公的,现在要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离婚 2020-10-31 14:18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小孩子应该是您的,您可以要求孩子的父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另外一个孩子,您也可以争取 ,法院主要是根据“利于孩子成长一方”来判决孩子的抚养权的。 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 1、两周岁以下的 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抚养权的具体判断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诉讼时法官对于“哪一方更利于孩子成长”的认定,因此如果想要争取抚养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制定合适的诉讼方案,帮助自己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 您好,您是指哪一部分呢?离婚中抚养权的判决需要看双方的条件的。 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岁到十岁。一般根据双方经济条件以及在婚姻中存在的过错等情形,判给对子女成长有利,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一方,十岁以上,一般会考虑孩子的意见。可以电询,进一步为您分析
  • 这个会根据你们双方的实际情况来,但是由于您小儿子不是你老公的,所以小儿子判给你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
  • 起诉离婚需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 您好,您的丈夫知道儿子不是他的吗? 离婚有没有争议?
  • 您好,有两个儿子一般是一方一个
  • 孩子两周以内一般跟女方
  • 您好,孩子一半归有利于其成长的一方抚养!
  • 你好,涉及什么财产问题吗
  • 您好,如果确定不是男方的,孩子由女方抚养,男方可能依据婚姻法46条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
  • 你好,目前,你可能要承担损害赔偿。民法典实施后会少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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