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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交通事故顶替人应该怎么处罚

其他 2020-11-15 03:3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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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 你好,伪造交通事故指没有发生的交通事故,自己伪造交通事故,伪造现场来骗取保险金的行为。本来没有发生交通事故,自己去制造一个;或者交通事故发生以后,以逃避法律责任为目的,移动车辆,改造现场,都属于伪造交通事故现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 根据你的陈述,涉嫌包庇刑事犯罪的,具体也得结合所涉纠纷细节的
  •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简称《交法》)及实施条例和各地方的实施办法,以及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归纳,无证驾驶和被视为无证驾驶的可能有以下十种情形: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有律师将1至5情形称为“绝对”无证,6至9情形称为“相对”无证,10情形称为“疑似”无证。对1、3、5、6、9情形,交警处理起来不会有什么困难。2、4情形,交警通常不能现场做出判断,大多数情况下,驾驶人都会蒙混过关;在进入司法程序时,这两种情形可能被查实,驾驶人将承担无证驾驶的刑事和民事责任。对7、8种情形,如是一般违法,交警大多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无论是一般违法还是严重违法,其实都应当依法按无证驾驶处理。  《交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驾驶机动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第十种情形——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尽管它与其他无证驾驶有所不同,但对该行为应当给予处罚。根据《交法》第十五条、第九十条的规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犬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拘留15天,罚款200--2000元!以上则是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罚规定。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法律规定的赔偿费用包括: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医疗费:如确实需要整容,你仍应当支付医疗费用,该医疗费用指给受害人医治病情所必须花费的费用,如对方在医院花费的费用明显扩大了损失,对于扩大损失的医疗费用可以不予赔偿,举个最简单的例子,空挂床在医院而没有任何药物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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