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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我这个情况未签过劳动合同2019年4月底开始上班,到2020年10月14日,中间10月1.2号上班3.4.5.6号正常休息,7–14号请假,15号准备上班,14号中午突然通知不要来上班了,这个双倍工资是怎么算的呢,无故辞退经济补偿金。社保也没有。

其他 2022-12-26 17: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法双倍工资补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根据你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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