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是武定县--系统的下岗职工李--,女,1963羊7月生。1983年在高桥粮所助征,1985年招为合同制工人,曾在田心丶插甸丶九厂粮所工作过。2007年粮食系统改制下岗。2014年为理了正常退休了手续,办理退休时实际本人缴费年限为373个月,职工医保交至2009年3月。由于下岗没收入,社区免费为我办了城镇医保,以后就没交过职工医保。就算到2009年3月我我职工医保视同缴费年限加实际缴费年限也有26年零4个月,但是在14年退休时没有办理职工医保退给我。我也不懂政策,就这样一直交着城镇医保。直到2019年10月12日我到医保中心问怎样交城镇医保时才得知,象我这样已满25年的在2019年7月1日以前是可以办理医保退休了的,7月1日以后的还要个人交费满10年才能退。我也不知道武定县职工医保是从什么时间开始,但是如果现在要办职工医保退休还要交3年零9个月,并且不得一次交清。按她所说7月1日以前可以办理医保退休,那么我在2014年办理退休时就可以拿到职工退休医保卡了。请问我可以通过诉讼要求医保部门按2014年退休时的政策给我办理医工医保退休卡,并补偿自退休至今的职休职工医了补助金?

其他 2020-10-17 20:4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楚雄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