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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女方从结婚就没工作过都是男方工作挣钱养家然后女方出轨了闹到离婚五岁的儿子应该判给哪方

其他 2020-10-25 21:15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需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我把法律规定及实践中的情况和你说一下,还有不清楚的可来电咨询。 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法官在考量孩子的抚养权时,首先要考虑的是孩子的年龄问题。(1)两周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的;(2) 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主要参考平时谁照顾孩子更多,目前随哪方共同生活,其次看双方的经济条件,最后看双方学历、户口等其他因素综合做出判断;(3)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属主要看孩子的意见,孩子表明愿意跟谁共同生活,法院一般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需要注意的是,在北京地区,对于六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也会参考孩子的意见。 其次,考量过孩子的年龄过后,法官会考量孩子有没有同一方形成稳定的生活环境,比如双方分居后孩子同谁生活,或者孩子平时由谁照顾较多。如果孩子已经和一方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那么法官会处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量,维持这种稳定状态。再次,法官会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比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收入、有无固定住所等因素。最后,法官会考量双方父母能否帮助带孩子,双方的学历状况、户籍等因素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您好,抚养权分配的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 孩子抚养权: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 您好可协商确定孩子抚养权,或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进行判决处理
  • 法院会本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判决
  • 五岁的孩子可以根据双方条件争取
  • 您好,婚后有共同财产吗?按您说的情况女方无经济收入,更有利判给男方
  • 你好,具体要看双方生活条件,谁更适合抚养孩子
  • 是已经离婚了么?通过诉讼?
  • 您好,可以争取孩子抚养权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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