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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于今年2月在眼科医院做单倒睫手术,拆线后复查手术失败,院方于4月做第二次,依然失败,于10月院方通知在省总院做的第三次,其中从第二次开始到今天所有费用包括各种检查费用都是院方主动承担的,请问这种情况怎样索赔?索赔标准多少?

其他 2020-10-20 10:3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你可以详细的述说一下你的留言的问题吗?
    【追问】就是今年1月做的第一次,失败于4月做第二次又失败,院方通知本月12号于武汉眼科总院做的第三次,除第一次自费,二次三次都是全部费用院方承担,也就是说院方承认医生操作问题,请问这种情况怎样索赔?标准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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