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2006年6月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协商有本人付三万五给对方,小孩有我带抚养费有我承担,财产划分当时是口头协商好的.款以付清,现在又要提出划分房产.现在我该怎么办/

诉讼 2008-04-13 23:3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你现在需要做的是收集能够证明你口头离婚协议存在的证据; 2、问题是你们没有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你们又是怎么能拿到离婚证的。
  • 如果协议中未对房产进行处分,对方有权要求重新分割。
  • 协议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如果有异议,可以诉讼要求撤销,法院查明不具有欺诈,协迫,重大误解等情形的,不予支持.
  • 如果在离婚协议中未对房产进行处置,对方可以要求划分!如果有证据证明已经进行了处置,可以依据协议拒绝!
  • 你好,如果原离婚协议对于房产已经作出了约定,则你可以拒绝对方的要求,若未作出约定,则要看该房产依照法律来讲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财产,如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对方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襄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