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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现在有一间平顶房,这间房是单位做的,但我们原先住进去后,每月都扣房租,最后房改也扣了房改款,这间房已有30多年了,现在单位要拆掉这间房重建,但我不要新建房,单位又不给我拆迁款,你说我可以告单位,让单位给于我拆迁补偿吗?

拆迁补偿 2021-08-08 08:1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具体的补偿标准全国各地规定是不同的,要以国务院或者当地省级政府制定的补偿方案为依据。房屋征收是要按照拆迁征收公告发布日当地房屋市场价予以评估确定。数额过低,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维权。
  • 您好,单位必须给予拆迁补偿款,房屋已经属于您个人所有。
  • 单位必须给予拆迁补偿款,房屋已经属于您个人所有
  • 租赁房屋拆迁是需要给安置补偿的
  • 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建房涉及的情况多种多样,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自建房出售需要缴纳哪些手续费?
    1、测绘费1.36元/平方,买方缴纳;
    2、评估费0.5%(评估额,允许浮动);
    3、契税评估额1%-3%(第一次买1%,非首次3%))买方;
    4、所得税1%--20%差额(五年外的唯一普通住房免),卖方;
    5、交易费6元/平方,买方缴纳;
    6、工本费80元,买方(工本印花税5元);
    7、营业税5.6%(满五年可免)。
  •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补偿安置:
    (1)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应当按下列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2)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3)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当地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4)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其原则应当是使被拆迁人的居住水平不因拆迁而降低。
  • 拆迁补偿房是可以买卖的,不过还要区分情况,更要看到房子的风险。
      虽然市场上大多数拆迁安置房都可以取得产权证,买房者在购买拆迁安置房时,不能仅看到其低廉价格,更应当看到其特殊的风险。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房不同,它的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政府政策的约束。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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