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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女,家有父母和弟弟,农村户口。 因舅舅残疾,离异无子女,自幼父母将我送到姥姥家抚养,16岁时户口也迁至姥姥家。 现情况是我和姥姥、姥爷、舅舅四人一起生活,我们四人的户口也在一起;爸爸妈妈和弟弟三人一起生活,父母家的户口上已经没有我了。 这样的情况我和弟弟能不能算独生子女呢? 如果我们纷纷结婚了,可不可以享受独生子女的生育政策呢? 请了解这方面法律的朋友帮忙解答,不胜感激!

争议解决 2009-06-21 15:1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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