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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一下我开车去医院,护士在门口检查体温,把我的检查了去检查我媳妇的我没注意然后压到她脚了,我下去问她有没有事,她说没事然后我就开车进医院了,我检查完出来的时候,她又说脚有点疼了要了我的电话号码,请问现在我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10-27 10:5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盖公司的章是没有效力的,这不属于职务行为,公司不用承担责任。这是一个民事侵权责任,如果她却因为你们相撞而受伤的话,那么即使你没有过错,也要承担公平责任,你们这个约定是对这件事情的一个和解协议,如果以后她确实发现因为你们相撞而受伤的话,你确实要依据这个协议承担全部责任的。(律师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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