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于去年9月在长兴岛购置了一套期房,是--集团下属的大城小院期房项目,合同签订的交付日期为今年7月30日,但是由于开发商将银行监管账户中的购房款,不知以何手段挪作他用,现在无钱继续造房,工地上发生大规模的停工停供。现在我主要想了解银行作为贷款方并和--签订了监管协议,结果监管账户形同虚设,银行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并且对业主们做出什么赔偿,业主是否可以通过和银行打官司,并获得胜诉,维护自己的权利?

其他 2020-10-27 10: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湖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