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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准备辞职,辞职报告日期是10月26日,但是还需邮寄到公司,请问是辞职日期公司收到快递之后开始算吗,还是邮寄日期还是辞职报告的日期。请问多久才能从岗位离开呢

其他 2020-10-28 05: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不需要离职理由,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情形,比如拖欠工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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