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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9月在开发商一定摧促下交了买房定金,后来发现开发商:采取欺骗手段(价格不上榜公示、优惠比例不透明、承诺小区户数与以前出入较大、承诺车位与实际后来了解的车位不一等),让我交了定金,并签了购房协议书,但未签主合同。但现在开发商采用电话威胁告诉,我们是国有单位,若再不去签合同交钱的话,就没收定金,说什么还要发什么律师函!请问合理吗?还可以退定金吗?谢谢!

其他 2020-03-07 04:0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委托律师提供帮助,以维护你最大的合法权益,以减少你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以免错过最佳时机。如需法律帮助或有疑问,欢迎你来电咨询或当面咨询(咨询免费)。
  • 你好,如果开发商宣传的跟实际的楼盘差别较大,你可以要求返还你的定金。 如有疑问或需帮助,你可以直接和我联系。
  • 你好,开发商存在欺诈,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
  • 如果约定的是定金,那么支付定金一方违反约定的,收取定金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如果收取一方违约的,支付一方可以要求双倍返还,也就是说如果你们约定了租房的定金,那么你违约,对方可以不退还定金,如果你租房的话,对方应当退还或者将其抵缴房费。
  • 通常情况下,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是能不能退。
      目前开发商在与买受人签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一般都通过认购、订购、预定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如果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
      这种定金或订金的约定,对买受人极为不利,使买受人在签约时处于受制于人的境地,买受人往往在定金不退的压力下,违心地接受开发商的不平等条款,自己的真实意思也不能体现在合同中,有失合同公平、公正的原则。
      好多购房人认为,购房定金与其它商品交易一样,就像平常买东西一样,交了定金就是这个东西给我留着,我准备要了,如果东西我不要了,定金就算我给你的赔偿,以此类推到房子上,认为一旦签订了商品房认购书,无论什么原因房子最终没有买成,定金就一定不能返还了,有些人甚至自动放弃了取回定金,这其实是一种误解。其实定金是可以退的。
  • 不合理,双方签订的购房协议书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定金可以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向请求仲裁或是提起诉讼
  • 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以上内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撤销购房协议书,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我国合同法规定: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 开发商存在欺诈,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建议先与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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