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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男方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应当限期如实报告财产。收入,银行存款,现金,有价征券和不动产(土地佯用权,房屋等)和动产(交通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离婚3年多了,两个儿子做了生子鉴定,大儿子是亲生的,小儿子不是亲生的。当时协议离婚一人养一个儿子,并分了摩托车给前妻,债务两清。现在因探望时间不适合当前,要向法院重新协议过时间,适合我方使的时间,明天就到怀集县人民法院开庭了,现在的我非常被动,一肚子苦水。看这架势要分我财产是的。这些都是父母生前的遗产来阿!当时养两个小孩,赚来的工资都不够用。还要母亲和几个姐姐补贴呢。明天早上10点就开庭了,怎么办???求律师帮助,急急留电话。

其他 2020-10-28 10:4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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