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今年五月的时候进行夜间安全巡逻(公司安保部门要求)发现有人在偷我们的东西,我们把他们全部抓住了有4个人,一起叫到我们的住处询问情况,同时还把他们的一辆车也开到了我们住处,了解情况时间我看了下总共有不到4个小时,经过协商他们同意给我们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每人5000元,询问期间我们没有打或者绑之类的事,之后他们各自回去工作了,车还在我们公司扣留这,直到现在12月17日他们来要车,我们提出要补偿我们当初说好损失,就这样双方发生了打闹,他们把我们工作人员一人用刀砍伤,腰部缝了5针,之后我们报警,现在警察说我们存在非法拘禁罪名,并告诉我们说现在已经掌握证据,我不知道警察说的证据是什么,请问这样犯非法拘禁罪吗?犯了可以判几年呢。当时这个车也给警察说了,警察说他们没有地方放让我们代为看管。谢谢您们急盼

刑事辩护 2012-06-09 05: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酒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