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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08.17你好,我朋友犯抢劫罪,被公安局抓获了,后在公安局做完录口供,照现场,体检等工作,但是还没送看守所,就在这时就从公安局里跑出来了,但是没有在送看守所的路上逃跑的,实在公安局跑的,后来逃出来以后过了两天公安局再次抓捕我朋友,但是这次我朋友又跑了,请问这样构成逃脱罪吗?公安局是什么场所,能构成脱逃罪的规定场所吗?请问,急,求解答!谢谢我朋友犯抢劫罪,请问这样构成逃脱罪吗?能构成脱逃罪的规定场所吗?

刑事辩护 2019-06-08 19: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抢劫罪加重处罚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抢劫巨额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脱逃罪在刑法中的规定:

    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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