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装修公司所使用材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施工质量不合格,并且未按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业主并出示装修材料质检报告,现在业主提出解约,装修公司要求业主赔偿违约金。业主该付违约金吗?

其他 2020-11-01 22:3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由于装修公司的原因导致质量不合格,且你们在合同中对此有约定,属于装修公司违约在先,如果你们有约定违约金的,应该由装修公司向你们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由于装修公司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你可以要求装修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若装修公司拒绝修复的,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你们在合同中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的,根据合同约定来即可。具体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时如何约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百八十一条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 如确有质量问题,双方应共同选择一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依据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行就到法院诉讼处理。
  • 你好,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办理的。
  • 你好,这个要看你们之间的装修合同是怎样签订的?要看到底是哪一方在违约.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昆明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