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的情况下,结合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是还未取得产权登记证的房产,对于产权归属法院可能先不予处理,判为当事人使用,告知当事人待取得房产证后,另行提起诉讼,如果此时双方对该房产分割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会做出处理,具体因为房贷未还清,所以未还清的房贷将作为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清偿,此时法院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定价,把房子判归一方,并且由该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用房屋的双方协商的总价,减去未还的贷款,剩余的部分需要由取得产权的一方给对方进行折价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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