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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病逝,生前留有遗嘱,指定妻子为所有财产的继承人,妻子是否能拿到全部财产?

离婚 2020-12-12 11: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如果遗嘱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妻子可以继承丈夫的生前个人财产。
  • 根据继承法第17条第5款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那么,根据此规定,你所主张的遗嘱的效力还须深入思考与观察。不过,无论如何,作为继承人享有对遗产的共有权,因此,继承人可正当的要求分割遗产。至于,你所主张的份额,若口头遗嘱无效,那么应当将夫妻共有的财产的分开,另一半由继承人按其份额继承。 丧葬费抚恤金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还须考虑!以上仅作参考!
  • (1)经公证的遗嘱在各种遗嘱中效力最高,但不是说不经公证的遗嘱就没有效力。一份遗嘱,只要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它就有效。 (2)继承人应按生效遗嘱的内容继承财产,但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经济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 (3)无继承纠纷情形下,全体继承人持相应证件及材料到房产部门办理;有继承纠纷情形下,须先经法院判决或调解,权利人持生效文书到房产部门办理
  • 继承也是拿到财产的一种途径,通过遗嘱继承或者法定继承可以分得死者的财产,当然按公证书上金额来,那是正是法律文书,不然还要公证书干嘛,你公证书上就不该写金额,直接写所有银行存款就完了。
  • 被继承人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 需要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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