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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在一个加盟店上班四五天,没有签劳动合同,下班前摔伤,导致左手手腕粉碎性骨折,医院做手术,打钢板,医药费七八万,加盟店老板说费用太高,不给报销,怎么办?在线急!

工伤赔偿 2020-11-03 11: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企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应支付双倍工资。若未支付,职工可申请劳动仲裁。
  •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的,不属于工伤。如果在上班途中因为非自己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属于工伤
  • 什么时间发生的事故 ,在什么地方
  • 您好,您这边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有劳动合同吗,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这种情况属于工伤,单位不仅应当承担医疗费,而且应当承担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误工费。手腕粉碎性骨折大约为九级伤残,九级伤残一次性赔偿大约为十五万左右。如果协商不成,建议及时申请认定工伤,评残,根据伤残等级索赔。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和其他书面劳动关系凭证,需要确认劳动关系。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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