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年前在外地上学,于2011年7月毕业,毕业后参加工作,由于工作单位需要评比文明单位,所以去所辖派出所开具综治证明,可是查到本人在2011年1月26日在上学的城市有违法暂住还是违法租赁的记录,记录当场处罚,时值放假期间,所示处罚时间人已在老家,根本不在当地,而且从未在外租赁房屋和住饭店,却“被”犯罪了,怎么处理呢?

案件执行 2011-12-21 22:1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宁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