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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岁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推倒骨折谁负责?

教育 2020-11-06 15: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 孩子的监护人可以向对方孩子的监护人主张民事赔偿的,如学校未尽到足够的安全注意义务,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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