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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自2019年5月份从我家进了近7万元的货截止2020年6月停止供货,在2020年11月6号得知需要给购买方总钱数的10%才能批下所有的货款否则只能等,在2019年9月7号给过购买方1000元好处费之后把2019年3月~4月份的货款给批了下来。所以我应该怎么做能追回货款。谢谢您!

其他 2022-12-24 20:4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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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出的合理退款要求,明确表示不予退款,或者自约定期满之日起、无约定期限的自消费者提出退款要求之日起超过十五日未退款的,视为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消费者可以在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上投诉,可以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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