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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网上咨询过贷款平台。刚开始进去就点击那个填写资料。 后面把那个名字签了,没看合同。 签了之后他叫我打50%的钱在卡里面。要是不用的话,要赔50%。直接起诉。 刚开始填资料前签名字是没有合同的。

其他 2020-12-02 23: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这个应该是遇到套路贷了,建议拒绝支付对方要求的任何费用,可直接与我沟通教你处理
  • 无效的借款合同表现形式:1、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民间借贷除外);
    2、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条,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另,按商业银行法40条规定,商业银行不能向关系人(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人员及其近亲属或由上述人员投资或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发放信用贷款。
    3、从借款内容上看,商业银行法第37 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如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是将贷款用于贷款通则第25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
    5、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 没有订立完备的书面合同,有两种补救方法:
    1、双方事后可以协商补签借款合同,在凭借款合同维权。
    2、如果不能补签借款合同的,可以收集保存以下相关证据,通过至法院起诉维权索偿。
    (1)证人证言。
    (2)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
    (3)书证。如银行汇款单、银行汇款记录、收条等。
    通过起诉追回欠款的,要注意几个实际问题:
    1、注意诉讼时效
    (1)如果约定还款期限的,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款之日起两年内,随时可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如果双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最长可在二十年内随时到法院进行诉讼,要求对方还本付息。
    2、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
    可到被告所在地方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起诉。
    3、带好上面讲到的证据
  • 你好,套路贷在借款人还不上欠款的时候,假意介绍另一家贷款机构,借款人辗转于两家借款公司之间,再也还不上款。这时,借款平台就会提出一些还款方法,像房屋抵押,房车抵押等,最后吞掉借款者的全部财产。如果遇到对方让你交会员费、保证金、解冻费、刷流水之类的,就要提高警觉了。(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 只有套路贷想要骗取钱财才会主动联系,不要相信,如遇到建议及时咨询专业人士,需要进一步了解帮,可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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