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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影城找了个兼职(清洁工),原定的工作时间为10点到下午5点半,中午不回家吃饭工资1100,干了十多天公司却又降低工资为600元,又干了几天,管理的赵经理又要求我母亲从8点到5点半给1100元干正常。由于原本招聘时就要求是做兼职,于是母亲辞去这份工作,作为发工资的条件母亲又帮忙找了几个清洁工,此时以工作了16天。但现在公司以月底结账,干半月不给工资为由拒发工资。请问没有劳动合同这样的情况能否要求工资?工资以原协定好的1100发放还是后来的600发放?请详细说明,谢谢

其他 2011-12-22 18:4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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