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说法

电子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劳动纠纷 2019-10-25 0人浏览

律师解答

当事人提出的这个问题,实际想问的应该是以电子签名方式订立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因劳动关系的建立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条件并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制度约束,具有一定的人身性,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文书不适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形式签订,劳动合同也不适用电子签名方式订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因此,即使因为采取电子签名方式订立劳动合同不被认可,但是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可能可以成立事实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三条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

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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