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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跟我前妻离婚了,她的户口始终不肯迁走,怎么办?我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其他 2020-11-12 16:3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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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离婚户口迁移,我国《户口登记条例》中第10条、第13条和第19条都作了相关规定。其中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 离婚了女方户口不迁走的,由户主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关于离婚后的户口去向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公民因婚姻、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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