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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交通事故,伤者只伤了脑袋,脑袋一边一个包和一个洞,其他身上包括脸上没有一点擦伤,是否可以到公安局转为刑事案,没有任何证据,只有当事人一个人,当事人现在处于无意识状态。有个人最先到达事故现场,但是他什么都不会,只说是车祸。怎么才能立案,现在公安局说没有证据不能立案

刑事辩护 2019-01-03 00:49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伤情,如果构成轻伤以上,涉嫌刑事犯罪。
  • 去法院立案需要如下材料:1、起诉状。起诉状应记明的内容:①、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并加盖原告公章;当事人属公民的,应在起诉状中写明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现在住址等基本情况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②、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③、纠纷的事实与诉讼的理由。④、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身份证明文件。当事人属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属个体工商户的均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经过关、停、并、转、歇业的,还应提交企业工商登记及相关文件证明),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3、当事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必须提交真实有效并有明确授权范围的授权委托书4、原告与被告之间就纠纷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原告应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事故各方的驾驶员身份证、驾驶证以及事故车辆的行驶证、参加第三者责任险的资料复印件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本院管辖的证明材料
  •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 刑事立案条件是 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 不能构成刑事案件。
  • 你的情况转为刑事案子的希望不大。
  • 不构成刑事案件,只能在民事范围内解决。如有其他疑问,欢迎来电或当面咨询。
  • 你好,需要经过鉴定是否为重伤,如果是重伤,对方承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
  • 不属于刑事立案范围,不是想当然的就能转成刑事案件。只能在民事范围解决损耗赔偿问题。
  • 不能构成刑事案件。 若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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