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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刚毕业,2011年3月份在学校单位与我签订了一份大学应届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上公司负责人关于违约的没写任何东西).5月末这个公司开始理论培训了一个月(培训完集体去看厂子,由于学校里有急事我托同事请假后就匆忙回学校了,没能去看厂子).培训完说是一个月后等通知,可是过了两个月没得到通知.后来我得知他们第二次培训消息后给他们打电话了,然后那个公司负责人说我们培训两个月了(他的意思就是他们培训这么长时间了不要我了).随后我就要档案他就让我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而且当时培训的时候还说给补300元,但是他们没给,理由是请假超过了20天,而且请假还包括星期六星期日,那人还说他们说你请假20以上就是20天以上。他们的理由:一是第二次培训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没打通说是关机,可是我手机一直没有关机没有得到他们培训的任何消息,他们根本没给我打过电话,二是我没去看厂子.跟他们讲理也讲不通就想赖我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现在这个单位扣我档案,说是我违约,赔偿违约金和培训费.这些都合理吗?怎么才能拿到档案呢?请专家指导,谢谢~

调解 2011-12-23 11:2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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