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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受伤期间不能上班,休养期间公司应该给付受伤工人工资吗?应该怎么样赔偿工资

工伤赔偿 2020-11-16 23:5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所在省份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情况确定。三个一次性由工伤保险基金会赔付,护理费误工费,以及停工留薪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中的一些费用,每个城市有不同的交通赔偿标准。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协助,具体分析进行统一详细的计算,如果公司拒不赔付,可以委托律师与对方协商谈判,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方便详细联系沟通吗?
  •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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