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996年我需要购置车辆向其姐借款2万元,当时没有写借条,这几年也没有谈过这个事, 直到09年其姐厂子倒闭以后,问我要钱,我当时还其姐1万,又给她打1万元的条,具体条的内容是这样写的: 证明 今还到***现金一万元,剩余一万元明年腊月以前借清! 2009年12月31日 贺小国 可是到2010年9月10号,我姐因有病,在160医院住院,给我打电话问我要钱,我在银行取一万元,和我孩子开车给他送去医院, 给过钱以后问姐要证明条,当时她说在医院,没有带借条,出院了在说吧,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回来以后也没有在意这个事情, 这1年多也没有在联系,可是2011年12月16日,忽然收到法院的传票,我姐把我给告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才好,那个证明条算是 借条吗?她起诉我的是民间借贷,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2-23 18:5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焦作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