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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我老公被逆行的电动车撞伤,(对方还带着人)当时对方承认责任,先把老公送到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于是没有报警,但对方只负了2000元医院费,目前老公还在住着医院,对方不付医疗费,现在还需要医药费用,我们只留了对方的身份证,请问一下我们该怎么做? 我们于12月22报警立了案,警察也判了是对方责任,那对方还是以没钱不交医药费,让我们先垫付,之后他们慢慢的还?可是目前我们也没有钱,这个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11-12-25 10:5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警方出面对方也是不愿意,就真的只能自己负责费用,之后保存好证据、必要时再做相关鉴定(伤残、后期治疗费用评估)后,向法院诉讼。
  • 你好,你只有先垫付治伤,注意保留相关发票单据,作为将来诉讼的证据。 你还要住个问题:交警判断是对方的责任,有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其他书面的文件?一定要有交警的书面文件才可靠。 既然交警立案,你可以请交警出面协调,要求对方预支医疗费。
  • 你可先行垫付,保留好相关票据,起诉。
  • 先治疗结束,治疗结束后,对方不支付的话,只有诉讼要求对方支付了
  • 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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