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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协议离婚,因考虑不周全,签了离婚协议,协议孩子由我承担全部抚养费用,现在我的工资800,并患有心脏病,前妻工资4000元,请问律师:这个事实可以要求由个人独立抚养变更为共同抚养吗?法院会支持吗?要提供哪些证明呢?非常感谢!

离婚 2011-12-25 09:4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直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需要提供离婚手续,对方的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据及涉及孩子的户口等
  • 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需要提供离婚手续,对方的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据及涉及孩子的户口。
  • 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抚养费用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需要提供离婚手续,对方的收入状况的相关证据及涉及孩子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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