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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会决议要注销公司,该如何操作?(在法人联系不到的情况下)

破产清算 2020-11-25 21:33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股份公司注销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做出同意解散公司的决议书。法人代表单方无权注销。股份公司的股东如退出,应有相应的退出机制回购其股份或者分红。股东退出需协商或者股东单方面要求,股东应得到相应财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法人或代理)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3、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 您好,请问您的公司经营是否存在严重困难呢?如果不存在经营困难的话,一般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减少注册资本等途径实现股东的退出,以达到股东离散,而不是公司解散,保持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的存续。如果法人确为失踪的,公司股东可以要求解散。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并对公司进行清算。涉及商业秘密不便透露的具体情况,您可以联系我跟我详细描述一下,我可以帮您分析分析,希望能够帮到您保护您最大的权益。
  • 股东可以组成清算组,解决公司清算、注销事宜。
  • 你好,具体注销事宜可委托律师办理的
  • 可通过法院诉讼强制清算注销公司。
  • 按照股东会的决议向工商局申请,
  • 你好这个确实是可以一个经济赔偿的 都是合适的
  • 你好,要看公司章程的具体约定。
  • 法人联系不上,这个是可以解散的
  • 公司股东会决议要注销公司,该如何操作?
  • 您好,请问具体是什么问题呢?可以和我详细讲一下,我可以帮您。
  • 你好,具体情况说下给你法律意见。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 您好,公司要进行清算后才能注销。
  • 您好,您这边怎么样了现在,可以讲一下具体的情况。
  • 需要准备的相应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注销公司原因,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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