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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2005年到单位的,今年说是涨工资,变相是降工资,干了快16年,加上各项如工龄,高温补贴,交通补贴等到手才三千,以前是四千左右,最低是3500的,工作性质以前是纯技术打电话,现在基本都是在回微信,一个用户0.45,以前没有晚班,现在晚班是12点半到晚9点,吃饭时间半小时,后因人员太少,年假,本休无法正常休,增加大白班,跟单位多次沟通,工资太少,大白班时间太长上不了,但一直沟通无果,因工资太低,且长时间对着电脑神经紧张工作最少8小时到手10.5小时,有时候吃饭时间都在回微信,眼睛特别疼,身体受不了,付出与所得不成比例,晚班及大晚班下班回家都到十点半左右,无法照顾孩子,家里有事请假单位已人手不够也不批,实在没办法,提出离职,合同写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怕说的迟不批,结果与11.19日正式提出离职,20日休假大早单位打电话让写离职申请,到单位办理手续,当天就说不用再上班了,结果再11.27号大早单位解散了,这种情况可以要求赔偿吗

其他 2021-01-05 10:1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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