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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小孩3岁,在幼儿园摔倒,额头上破了一个口子,到医院逢8针,但是目前学校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支付当天医院治疗逢针的费用,还有以后伤疤愈合之后修复,没有其他赔偿了,我现在认为学校的处理方案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20-11-29 05: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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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建议你在孩子出院或伤情稳定之后,通过调解 机构调解或是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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