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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与姐被人打了,我哥其中右手,有两只手指被打骨折,是本月14日下午14点半,到现在都过半个多月,我们要求做监定,派出所一再拖着没有做监定接下来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他 2020-12-01 10:4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事情发生在哪个城市?现在事情处理的怎么样的了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对方是什么人,现在有被拘留吗
  • 你好,如果是打架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3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哥跟姐姐被人打了骨折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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