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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临时工,在学校上班干了13年,现在学校要改革,引进物业公司,需要把我们临时工归到物业公司,请问学校这样做违背劳动法吗?如果我不去学校能给补偿吗?

其他 2020-12-01 0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会同意,这时劳动合同无法变更。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劳动合同变更时,一般是不会有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是否和学校签了劳动合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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