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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单位的合同5.6到期了,他们不续签了,说是给我把保险交到5月底,不给赔偿金,让我领失业金这样对吗

社会保险 2024-04-27 13:2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单位主动决定不续签的,在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后劳动者可以领取失业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主动不续签,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有失业金赔偿,劳动者自愿不续签的没有失业金赔偿。失业金是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自愿不续签属于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领取。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合同到期不续签,如果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失业金:用人单位和职工已经在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职工不是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以及职工已经进行失业登记,且有求职意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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