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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20年10月29日在国内某在线商城下单购买了一台富士相机(型号X-E3),商家于2020年11月1日进行配送,在并未经得我验货及签字的情况下进行了收货。但商品的封条是打开过的,申请退货商家不支持。商家客服告知:1、商品已经在我手上了,所以就算是签收了。2、商品的封条已经打开,所以不支持退货。目前商家强行让我收下已经拆封的商品并且不同意我退货。其次我想咨询一下,是否商品经拆封就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20 15: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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