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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厂里上班,每天八个小时,本来是每周有一天假,一个月五千块钱,但是他是按照三十天计算,上不满三十天就是扣除休息的钱。晚上加班按照平时的每小时工资计算,就没有加班费,工资表还做假,请问这种情况我能向劳动局举报要求他给我加班费吗

其他 2022-12-20 06:4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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