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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的案子是

其他 2020-12-06 09:2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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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说明具体问题以便律师解答
  • .非法占有目的在“套路贷”中不是一个待证事实。行为人通过各种名目虚增贷款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认定违约、多平台借款平账、毁匿还款证据等“套路”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关系,就是“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可以推定其“非法占有”的主观故意。具体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可以帮你取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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